腳註
君士坦丁、君士坦提烏斯和君士坦斯三兄弟察覺到這種情況,在他們父親去世後,便讓所有人都回到自己的國家和教會;他們寫信給其他教會,關於亞他那修,他們寫了以下內容;這也顯示了整個事件的暴力性質,並證明了優西比烏和他的同黨的謀殺意圖。
君士坦丁凱撒致亞歷山大城天主教教會人民的信函副本。
我想這並沒有逃過你們虔誠的心靈[23]的知識,等等。
這是他的信;還有什麼比他更可信的陰謀見證人呢?他知道這些情況,並如此寫下它們。
[1] 第33節。
[2] **φθόνος**(phthonos,嫉妒)。
[3] 賽五20。
[4] 下文第76節。
[5] 羅八35。
[6] 提前三2。
[7] 參但七5, 7。
[8] 參第49節。[此處的雙關語無法翻譯。]
[9] 提前三2。
[10] 《逃亡辯護》3,註9。
[11] 如果當時關於聖海倫娜的普遍誹謗被歸咎於聖優西比烏,君士坦丁很可能會感到非常不滿。聖安波羅修說:「他們聲稱她最初是個旅店老闆,君士坦提烏斯因此認識她。」《論提奧多西烏斯之死》42,**Stabularia**(Stabularia,旅店老闆),即旅店經營者;因此拉哈伯有時被認為是「**cauponaria sive tabernaria et meretrix**」(cauponaria sive tabernaria et meretrix,女店主或妓女),科爾內利烏斯·阿·拉皮德在約書亞記二1中說。**ἐξ ὁμιλιας γυναικὸς οὐ σεμνῆς ουδὲ κατὰ νόμον συνελθούσης**(ex homilias gynaikos ou semnes oude kata nomon synelthouses,與一個不貞潔也不合法的女人同居)。佐西姆斯,《歷史》二,第78頁。君士坦丁由妾海倫娜所生。耶柔米,《優西比烏編年史》第773頁(瓦拉爾斯版)。然而,蒂勒蒙特(《皇帝》卷四,第613頁)和吉本(《歷史》第十四章,第190頁)都完全承認君士坦丁的合法性。後者補充說:「歐特羅皮烏斯(十2)用幾句話表達了真實情況和錯誤的原因,『**ex obscuriori matrimonio ejus filius**』(ex obscuriori matrimonio ejus filius,他與一個地位較低的女人所生的兒子)。」[參索佐門二19。]
[12] 下文第28節,註。
[13] 《致埃及人書》7。
[14] 《逃亡辯護》3。
[15] 尤利安的母親。
[16] [此處文本必須如此修正;參《逃亡辯護》3。]
[17] 《反亞流派辯護》32。
[18] 即君士坦丁的妹妹君士坦提亞。
[19] 《逃亡辯護》3。關於亞他那修於337年在君士坦丁堡的出現,參《導論》二,第5節末。
[20] [參《導論》第二章,第6節(1)註3。]
[21] **Vicarius**(Vicarius,副總督),即「**vicarius Præfecti, agens vicem Præfecti**」(vicarius Praefecti, agens vicem Praefecti,總督的代理人,代行總督職務);哥特弗雷德在《狄奧多西法典》一,題6中說。參他們的職務等,詳見同書,卷六,第334頁。
[22] 創四12,七十士譯本。上文第241頁。
[23] 見上文《反亞流派辯護》第87節。